出版常识

分号用法献疑

根据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委员会制定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第二十九条,分号用法有三条使用原则:“(1)从层次上看,句号>分号>逗号>顿号;(2)分号不用在普通单句里;(3)分号一般用在并列复句里,被分号隔开的各分句中,至少应当有一组内有逗号。”可是,仔细推敲起来,这三条原则没有一条经得起语言事实的检验。

   

    先看第一条原则。分号的层次是否一定高于逗号?先看下面有全句修饰语的例子:

    (1)①当你坐在飞机上,看着我们无边无际的像覆盖上一层绿色地毯的大地的时候;②当你坐在汽车上,倚着车窗看万里平畴的时候;③或者,在农村里,看到一个老农捏起一把泥土,仔细端详,想鉴定它究竟适宜于种植什么谷物和蔬菜的时候;④或者,当你自己随着大伙在田里插秧,黑油油的泥土吱吱地冒出脚缝的时候,不知道你曾否为土地涌现过许许多多的遐想?(秦牧《土地》)

    (2)从句子结构方面看,①有些句子的旧信息用词语表示;②有些句子的旧信息隐含在语境之中,句子里没有词语表示。(张斌《汉语语法学》114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例(1)(2)各有一个全句状语。例(1)的全句状语是由①②③④四个并列长状语组成,①②③④之间的分号必然低于其后的那个逗号;例(2)中“从句子结构方面看”是分句①②共同的修饰成分,而不仅仅修饰分句①,因此,它后面的逗号也必然高于①②之间的分号。像这样包含全句修饰语的句子,无论分号在前面的修饰语内还是在后面的中心语内,都不可能高于全句修饰语与中心语之间的那个逗号。

    从复句的各分句之间的关系来看,也大量存在这种逗号高于分号的现象。如:

    (3)第一次,是世纪前半叶亨利八世巩固王权并在宗教上同罗马教皇决裂,跟着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反僧侣运动,|①把大面积的教皇土地据为己有,增加了王室收入;||②部分赏赐贵族,使他们更加拥戴中央。(王佐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社会与文化》,见《中楼集》89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4)马远的山水画,布局简妙,他善于对现实的自然景色作大胆的概括。①他画山,常画山之一角;||②画水,常画水之一涯,|其他景物也十分简练。(蒯大申《青年审美向导》,中国青年出版社1987年版)

    例(3)(4)中的分句①②都是同一层次上的并列复句,中间(画“||”处)用分号隔开,而它们与高一层次的分句结合处(画“|”处)却是用逗号隔开。显然,“||”处的分号低于“|”处的逗号。

    汉语中还有一些句子是用一个复句充当句子成分的,如:

    (5)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酒友,到“大酒缸”喝两“个”;或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会鸟”,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汪曾祺《胡同文化》,《汪曾祺散文选集》,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

    (6)需要指出的是,客观世界的语言现象是很复杂的,本书说实词可以充当句法成分,虚词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虚词只有语法意义,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张斌主编《新编现代汉语》28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例(5)画线部分是一个并列复句作介词“除了”的宾语,例(6)画线部分是一个并列复句作动词“说”的宾语,其中的分号无疑必然低于整个介宾结构和动宾结构前后的逗号。

    怎么认识这种特定情况下的“逗号>分号”现象呢?这是因为如果把点号与句子的层次相匹配,现有的点号就不够用了。例(1)(6)典型地表明,可以用逗号隔开的句子成分之间,如果严格按照层次,还需要一个层次低于逗号的点号来代替其中的分号,标示层次。我们姑且用X号来代表这个未知的点号,那么,各点号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

    句号>分号>逗号>X号>顿号

    但是,一方面,语言的层次在理论上是可以无穷尽的,我们不可能无限多地设计点号;另一方面,像例(1)(6)这样的复杂句子毕竟是不多见的,也没有必要设计这个X号。从目前的标点符号运用情况来看,大家是约定俗成用分号来充当这个X号的,就像例(1)(6)所显示的那样。这有点儿像引号的用法。汉语中标示直接引语一般用双引号,如果其中有第二层直接引语就用单引号,如果其中还有第三层直接引语,就回过头来第二次使用双引号。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这种单双引号交替表示引语层次的做法并没有导致层次的混乱,所以,分号用于逗号层级之下标示复杂成分的内部层次,应该是完全可行的。

    但是,自黎锦熙(1922~1992)认为“点号<分号”(这里的“点号”包括现行的顿号和逗号)以来,这一观点已经根深蒂固,有人坚决反对“逗号>分号”。王大新、张铁骥(1996:11~14)也讨论了例(1),但他们的结论与我们的正好相反:“一个复杂单句中,无论并列项多么多,结构多么复杂,一般都不宜使用分号,否则就容易出现逗号中包含分号,分号中又包含逗号的现象。”就是说,他们认为例(1)的①②③④之间的三个分号都应改为逗号,尽管状语③内部已经有了4个逗号。又比如,苏培成(1999:89)认为:宾语之前有冒号,作宾语的并列分句间才能使用分号。“有人在并列分句充当的宾语前面,使用逗号或者不用任何点号,这种并列复句内就不应该用分号。用了分号,就容易弄乱语言的结构层次。”按照这个观点,宾语之前不适合加冒号的例(5)(6)中的分号都应改为逗号。我们认为,像例(1)(6)这样的复杂长句,各并列成分之间的分号明显高于它们各自内部的逗号,这个客观事实是即使把这些分号改为逗号也无法否认的。而如果把这些分号改为逗号,虽然满足了“逗号<分号”的人为规定,但阅读起来反而不便于弄清它们的结构层次。

    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虽然各种标点符号用法指南反复告诫学习者“分号>逗号”,但“分号<逗号”的现象却“屡禁不止”,且“犯禁”者中不乏学养深厚的名家学者。但是如果我们倒过来看这个现象,他们这些自然流畅的行文却也说明,“分号<逗号”在复杂的语言现象中自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我们认为,“分号>逗号”的人为规定是缺乏概括力的,倒果为因、不加分辨地强求“分号>逗号”,实在是削足适履的做法。

    我们不知道第二条原则“分号不用在普通单句里”的“普通单句”是什么意思,但是,例(6)中“本书说……”整个儿充当“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的主语,整个句子虽然复杂,但肯定是一个单句。也就是说,分号无疑是可以用于单句中的。这样看来,这第二条原则恐怕也不能成立。
 
   

    再看第三条原则。我们发现,很多按此原则为错的用例,其中的分号却是不可替换的。请看下面的例子,都是并列复句被分号隔开而各分句中并没有逗号:

    (7)没有人愿意饱尝愁苦的滋味——假如他能够避免;没有人不愿意作出美好的诗篇——即使他缺乏才情;没有人不愿意取巧省事——何况他并不损害别人。(钱锺书《诗可以怨》,见《七缀集》130页,中华书局)

    (8)六三年我因妹妹杨必生病,到上海探望。朋友中我只拜访了傅雷夫妇。梅馥告诉我她两个孩子的近况;傅雷很有兴趣地和我谈论些翻译上的问题。(杨绛《〈傅译传记五种〉代序》,见《杂忆与杂写》195页, 三联书店1994年版)

    (9)中午回到家,正碰上老纪他们带来几个舞蹈学院的女孩坐在客厅里山呼海啸的神吹;如何追得违法捕鱼的南朝鲜渔船发疯地跑;如何在公海硬着头皮与苏联巡洋舰对峙。(王朔《浮出海面》,见《王朔文集·过把瘾就死》193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0)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拍拍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来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朱自清《背影》)

    例(7)的各分句里面有破折号,已经表明了停顿和层次;例(8)是作者分别和傅雷夫妇谈话的内容:例(9)是“老纪”先后所说的两个故事。这三个例子都是分句间只适合用分号,不适合用逗号的。再看例(10)。“我走了;到那边来信!”与“进去吧,里边没人。”形成了一个有意思的对比。前者用分号,表示一个较长的停顿,传神地表达了“父亲”在火车上与作者离别之际依依不舍、叮嘱不尽的感情;而后者是“父亲”下车走远后说的话,说话速度快一些。一个分号,使两个平淡的句子表达了无尽的感情,如果改成逗号,表达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还有一些如上的分号用例,其实也可用逗号,两者都不能算错,只能是根据作者的行文习惯以及文句的表意需求而定。如:

    (11)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朱自清《荷塘月色》)

    (12)(多音词的注音)在中间没有插入成分时连写;中间有插入成分时分写。(《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凡例5页,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13)(汉语语法的特点)要是跟印欧语比,经常提到的有两点:一是说汉语是单音节语,二是说汉语没有形态。(朱德熙《语法答问》2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14)(汉语语法真正的特点)要是拣关系全局的重要方面来说,主要有两条。一是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就是通常说的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二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同上4页)

    例(11)中使用分号逗号皆可,但朱自清行文好用分号,而且此处用分号,停顿加长,似乎更适宜于表现作者月下独步的清寂心情。例(12)说明两种相对的情况,用分号也无不可。例(13)(14)出自语言学家朱德熙先生同一本书的同一章,说的是同一个问题,而前者用逗号,后者却用分号,也许是因为朱先生觉得后者太长吧。

    当然,更多的时候,这里只能用逗号,下面是一个误用分号的例子:

    (15)他气喘不已;汗如雨下。(徐迟《歌德巴赫猜想》)

    不过,语言事实中也确实存在上述不宜改分号为逗号和用分号与逗号皆可的例证。那么,又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

    我们认为,这是因为分号的功能发生了转变。分号的主要功能是标示并列复句中第一层次的停顿。并列复句叙述有关联的几件事,而关联是一个由弱到强的连续变量。在(7)~(14)这样只有一个层次、只需要一个点号的并列复句,分号标示第一层次的功能成为多余,却和逗号相对比,被用于显示事情之间的关联性的强弱。当分句所表示的事情相互间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如(7)~(10),就只能使用分号;当分句所表示的事情相互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如(15),就只能使用逗号;如果关联居于二者之间,如(11)~(14),则使用分号和逗号皆可。《标点符号用法》规定:“分行列举的各项之间,也可以使用分号。”这里之所以不要求被分号隔开的各列举项中至少应当有一组内有逗号,就是因为分行使得各项之间的关联性显得很弱。

    即使是在西式标点符号发源地的西方语言中,也并没有这种并列复句中如果没有逗号就不能使用分号的规定。比如,《钱伯斯标点符号用法指南》说:“分号只能用于两个如果不用分号就会成为两个完整句子的分句之间;无论何时使用分号,从原则上说都有可能使用句号加以替代。使用分号使得两个分句间的关系比两个完整句子更紧密,而其停顿则比使用逗号加连词更显著。分号的作用是使两个分句显得平衡或形成对比。”(Cullen,1999:31)如:

    (16)A crocodile is a reptile;a whale is a mammal.(鳄鱼是爬行动物,鲸是哺乳动物。)

    可见,在英语中,分号是具有独特作用的,是不可以随便被逗号替代的。中国最初引入西式标点时期,提出:“两个独立的句子,在文法上没有连络,在意思上是连络的,可用分号分开。”(胡适,1919)如:

    (17)他到这个时候还不曾来;我们先去罢。

    也不排斥没有逗号的并列分句之间使用分号。后来的汉语标点符号专家们显然对于标点的使用要求过于苛刻了。

    因此,我们认为,第三条规定失之过严,不能如实反映分号使用的实际情况。

    《细则》是作为全国出版界的行业标准公布的,但如果其中的规定不够完善,恐怕很难推广开来,也不能以理服人,而缺乏鉴别力的编辑则会据此把作者正确的标点改为错误的,图书质量检查人员会据此把出版物中正确的标点判为错误的。希望这个问题能引起重视。